关于做好2013年12月学业水平考试考务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市(行署、总局)考试评价办公室:
黑龙江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将于2013年12月28、29号进行。为做好本次考试考务管理相关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,请遵照执行。
一、按照省招考办党组要求,学业水平考试按照国家教育考试严格管理,严肃考风考纪,确保考试安全与信度。本次考试依然执行黑招考办考评[2012 ]1号文件要求,原则上使用统一建设的标准化考点施考。因此,各地务必在考前逐个考点检查设施设备完好情况,确保考场巡查系统、考试指挥系统、考务管理系统、作弊防控系统及各类设施设备状态良好、使用达标,确保2013年学业水平考试顺利进行。
因各地参加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人数多且考点设置的特殊性,标准化考场不足的考区可以用一般考场补足。市(行署、总局)、县(市、区、分局)考试领导小组要加派非标准化考点驻点监察员,并启用考试防作弊设备(屏蔽仪、探测器等),强化对非标准化考点的考试管理。
二、12月20—25日试卷(答题卡)由省考试评价办公室通过机要邮寄方式发送至各考区,请各地注意接收。考区接到试卷(答题卡)后要立即验收、清点科目、数量是否准确,卷袋有无破损,无误后直接放入考区保密室,并按照相关规定妥善保管,确保万无一失。如发现异常情况,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省考试评价办公室(0451—82301965,联系人于鹏)。
三、学业水平考试要严格执行《黑龙江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管理规定(试行)》中的考务管理要求。其中标准化考点使用及管理参照黑招考办〔2013〕12号文件(件1);试卷(答题卡)运送与保管参照黑招委普招〔2013〕5号文件附件第三章(附件2)
黑龙江省普通高中考试评价办公室
二○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